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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国植物生理与植物分子生物学学会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24 访问次数:6517
各分支机构、地方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9〕1号),《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和《中国植物生理与植物分子生物学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学会2019年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推选标准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2013、2015、2017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9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凡2015、2017年连续两次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全部未能通过中国科协推荐(提名)的,暂停下一次推选资格。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可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全国学会的推选范围。
二、院士候选人推选办法
(一)学会向中国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由以下机构或单位推选产生
1.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包括专业委员会、分会和工作委员会;
2.与学会存在例行业务关系的省级学会,其推选资格由学会认定。
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以上渠道推选。不受理本人申请。
三、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时间节点
1月14日至2月10日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向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
2月11日至2月18日推选专家委员会初审
2月19日至2月22日组织被推选人网上填报
2月23日至2月24日材料审核小组审核材料
2月25日至3月1日进行公示和建议投诉
3月2日至3月5日推选结果报送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报送材料和联系方式
(一)报送材料
《中国植物生理与植物分子生物学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推荐表》,表内附《同行专家评议表》,需三名以上评议专家填写评议意见并签名;如分支机构推荐请负责人签名;如省级学会推荐请盖单位公章。请于2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前报送至学会院士推选工作小组。
(二)推选院士工作小组联系人
郑亚洁 电话:021-54922857 邮箱:yjzheng@sibs.ac.cn
周 丽 电话:021-54920737 邮箱:lizhou@sibs.ac.cn
冷 冰 电话:021-54922859 邮箱:bleng@sibs.ac.cn
中国植物生理与植物分子生物学学会
2019年1月24日